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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试条应储存在阴凉,干燥的室温环境15-30℃(59-86F)下,应远离热源及潮湿环境,应避免日光直射,切忌冷藏或在已过有效期后使用(有效期见产品包装)。包装完好的测试条有效期为24个月;新开封的筒装测试条应在3个月内用完;单人份包装的测试条应在铝箔袋撕口后10分钟使用。